Monday, November 17, 2008

20081018 Terrisa's Wedding

故事繼續,
這是姑姑結婚當天的照片,
照舊,
我們一樣玩的超開心!
1
我忽然發現,
Sean長的有一點像陳冠希???


2

6

3

8

7

9
台灣現在的法令改了,
如果你要登記的日子就是結婚當天的日子,
那就只能在當天去註冊,
以前是只要一個禮拜內去註冊就好了,
現在不是,
所以,
新郎來接完新娘後,
就先往戶政事務所跑,
大批人馬的,
甚麼怪政策~


10

11

5

4

13

14

15

12

16
故事完畢,
希望姑姑幸福快樂,
大家健健康康到永遠!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ㄜ~~大概很少人像我跟我家老爺那麼"簡易"!
對我家來說,法律效益比儀式重要...老爺爸媽也不管小孩要怎麼結婚=3=")
所以我買屋搬回台北,到內湖行政中心辦理遷戶口也順便登記結婚...就換張新的身份證!不到十分鐘就決定我的新身份了...哈!
ㄟ~~~~請客啊...就等我們兩個都有空啦^^"

Unknown said...

是喔!之前我一直很好奇你家老爺的女朋友是何方神聖,你們應該交往很久了吧!但是都沒機會和你見面,但是聽說很久了,很訝異知道是你一直再給我加油打氣,謝謝哩,很不好意思哩~~你家老爺還是我和老J婚禮的司儀喔!不知你記不記得?

Anonymous said...

哈~我很平凡啦!
我們交往七年,認識九年,以前是飯店同事。

有啊~他有跟我說,我都虧他說可以兼差當婚禮司儀了^^")他同學也很愛找他!

我之前不知道你就是他同事,也是他跟我說我才知道的。我覺得你真的很厲害耶~親力親為照顧三個小朋友真的是跟當主管有得比,只不過主管管"成人"比較輕鬆,你要管"進化為成人"的小孩就比較辛苦!